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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第二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3 

   建发〔2014〕407号各施工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于2014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对本市新建在施工程进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贯彻实施情况。

  (二)《北京(楼盘)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京建法〔2012〕3号)贯彻落实情况。

  (三)《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京建材〔2008〕725号)贯彻实施情况。

  (四)国家和北京市“禁限”产品使用情况。

  (五)施工现场建设工程节能材料质量状况抽查。

  二、检查形式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节能建材办和主要施工集团总公司(附件2)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情况的专项检查。

  三、检查要求

  (一)检查工程

  本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工程项目,由市建筑节能建材办从安全质量状况评估信息平台和各主要施工集团上报的工程中随机抽取。

  各主要施工集团上报的工程为本集团公司内(含二级公司)全部涉及外保温和外窗安装施工的新建在施工程。并于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填报《新建建筑节能在施工程清单》(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建筑节能建材办邮箱,并传真纸质版一份(盖章)。

  (二)检查安排各施工集团严格按照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附件2)、现场资料清单(附件3)开展自检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各主要施工集团将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进行处理和纠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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