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秦小辉报道:18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明年起,全市新建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商住项目,建筑面积20%以上都需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昨日,东莞市住建局再次明确落实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要求。本次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涉及三类建筑。其中,全市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以上)和政府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要求“全面执行”;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应落实本项目规划建筑面积20%以上(并不少于一个单体项目)执行;对分期开发或报建的项目,每期均应落实规划建筑面积20%以上(并不少于一个单体项目)执行;东莞生态园区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松山湖高新区落实大学创新城等新建项目也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所谓“绿色建筑”,是指建筑对环境无害,能充分利用环境自然资源,并且在不破坏环境基本生态平衡条件下建造的一种建筑,最大特点就是节电降耗。因此,东莞自2013年开始连续3年拿出3000万元资助和奖励绿色建筑项目,目前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已启动。市内建筑项目申请国标、省标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可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也可向国家、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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