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出台《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若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指导意见》提出,2014年起,凡纳入珠海市发展规划和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公租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应率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通过分类实施产业化方式循序推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这也意味着珠海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将实现“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产业化建设”100%全覆盖。这是珠海市首次将绿建和产业化相关要求明确写入规划条件,并在供地环节中严格把关执行,使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产业化的要求在基本建设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得以保证,从制度上确保实施。
《指导意见》整合了财政、规划、住建、科技、国资等多部门对于绿色建筑及其产业化的激励政策,形成了政策激励导向机制。比如财政的资金奖励、规划建设的面积奖励、科技对于研发的支持、国资的资本预算政策等均在指导意见中有所体现。
《指导意见》在全国首次提出“装配式装修”的内装工业化要求。干法施工、工厂化制造、现场装配,将大大减少施工现场的垃圾、噪音,降低污染,提升装修质量,便于后期维护管理。二是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结合实际,应用适合的工业化结构体系,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大力推广绿色节能环保技术。四是推广应用工业化部品部件。
截至目前,珠海市按照绿色建筑理念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约40万套,近3000万平米,同时,纳入实施产业化计划的项目已累计超过600万平方米。随着横琴新区的不断开发,珠海市绿色建筑政策的细化,未来的珠海市将成为无可争议的绿色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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