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51110000306380122D
举报投诉热线:010-68315846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地方标准

天津出台全国首个地方VOCs综合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4-10-21 

  8月1日,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正式发布实施。作为全国首个全面覆盖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的综合标准,该标准的出台将对本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总量减排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涂料与油墨生产、塑料制品制造、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与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表面涂装、黑色金属冶炼11类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限值、无组织泄漏与逸散污染控制要求、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管理规定及监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