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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保障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至少达到一星级标准

发布时间:2014-10-21 

  近日,北京市出台《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若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指导意见》提出,2014年起,凡纳入本市发展规划和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公租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应率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通过分类实施产业化方式循序推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这意味着北京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将实现“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产业化建设”100%全覆盖。

  《指导意见》提出“保障性住房实施产业化是绿色建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工作纳入绿色建筑行动统一管理”,将绿建和产业化相关要求明确写入规划条件,并在供地环节中严格把关执行,使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产业化的要求在基本建设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得以保证,从制度上确保实施。因地制宜,率先提出分类指导的实施原则。针对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的不同建设管理特点量身定做,分类指导,重在落地,并遵循经济、适用、环保、安全、节约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将积极扶持和培育若干家集设计研发、施工安装、生产制造于一体的全产业链集团企业或联合体,以对北京市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产业化形成有力支撑。创新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EPC)总承包模式等一体化招标模式,以适应全产业链建设模式,降低采购成本,为企业减负。

  《指导意见》在全国首次提出“装配式装修”的内装工业化要求。干法施工、工厂化制造、现场装配,将大大减少施工现场的垃圾、噪音,降低污染,提升装修质量,便于后期维护管理。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结合实际,应用适合的工业化结构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大力推广绿色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工业化部品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