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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推广民用建筑绿色标准

发布时间:2014-12-02 

  近日,我市发出通知,要求部分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标准。通知指出,蓝色硅谷、红岛经济区、西海岸新区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市的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以及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都将推广绿色建筑标准

  据介绍,绿色建筑具有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等特点,通过规划设计、建材选用、房屋供能系统等多方面的措施,可使房屋节能50%以上。截止2013年底,我市已有24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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