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低碳绿色建设,佛山市住建局近日推出激励机制,最高奖励10万元。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十二五”期间广东省下达佛山市绿色建筑建设目标为300万平方米,在2014年已经提前完成任务。截至2014年底止,佛山市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38项,建筑面积442万平方米。
为激励企业科技创新,日前佛山市住建局发布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我市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中提到一系列的奖励措施。其中包括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项目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奖励施工单位10万元;获得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奖励施工单位3万元。对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目录的,奖励企业10万元;入选广东省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与产品目录的也有5万元奖励。据佛山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奖励资金来源于项目或企业注册所在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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