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51110000306380122D
举报投诉热线:010-68315846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地方标准

今年山西将执行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65%地方标准

发布时间:2015-05-14 

  记者近日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今年山西省将全面执行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65%的地方标准,到年底,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

  作为实现“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任务的收官之年,今年山西省将进一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等工作,重点在绿色建筑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方面取得突破,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建设工作的支撑服务与引领作用。

  省住建厅表示,山西省将以绿色建筑为重点,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鼓励各市扩大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范围,全省城市新立项建筑设计阶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达20%,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80万平方米;实施7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占新建建筑比例达40%;继续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工作;建设科技取得明显进步。

  今年,将全面执行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65%的地方标准,到2015年底,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

  此外,山西省还将进一步深化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太原、大同两市综合改造过程中的节能改造,将实现规模效应和综合效应,打造我省“既改”工作亮点。逐步扩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范围与规模。继续推进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促使高耗能公共建筑按节能方式运行。配合国家做好省级能耗监管平台、节约型校园和医院建设及验收。

 

  相关关键词: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节能;绿色建筑资讯;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施工;绿色建筑运营;可持续建筑;节能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境保护;降低污染;绿色住宅;生态住宅;生态建筑;绿色施工;绿色设计;绿色运营;绿色建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