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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保障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将纳入年度考核

发布时间:2015-07-13 

  绿色、生态、低碳、环保……过去只在现代大型建筑上常常被提及的关键词,如今也将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得以体现。7月9日,记者从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推进会上获悉,自2015年起,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保障性住房是民生工程的重要载体,在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对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缓解资源能源供需紧张的矛盾,以及提高建筑空间健康、改善人居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1月1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要求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工作,积极引导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优先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近年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绿色建筑、绿色施工取得明显进展。尤其在关乎百姓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着力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使绿色建筑更多地惠及民生,从而推动全省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轨道。

  “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绿色保障性住房,能有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安全性、健康性和舒适性,对全社会推行绿色建筑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侯淅珉说,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也具有积极作用。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自2014年起,合肥市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全部按照绿色标准设计、建设,芜湖市、蚌埠市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50%以上按绿色标准设计、建造,其他保障性住房也要积极推进。并明确规定,自2014年起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纳入保障性住房年度考核指标和建筑节能考核评价。

  另悉,阜阳市城南新区和安庆市东部新城两个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被列入2015年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另外,安徽省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大楼、合肥金融港、安庆市博物馆以及金寨现代产业园区保障房等25个项目同时被纳入2015年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