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51110000306380122D
举报投诉热线:010-68315846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地方标准

佛山:建超2万㎡公共建筑 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发布时间:2015-04-07 

  即日起,佛山市内的绿色建筑裁量将有一个统一的执行标准,南都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的新建单体大型公共建筑,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或功能单一、毛坯交楼,且属于配套商业服务网点功能的,可不执行相关标准。

  据市住建局设计科技科介绍,至2014年底止,佛山共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38项,建筑面积达442万平方米;全市绿色建筑高星级比重亦较高,获得绿色建筑三星设计评价标识有4项,二星设计评价标识有13项。且2012、2013、2014年连续三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绿色建筑年度建设任务指标。

 

  相关关键词: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设计;绿色节能;绿色建筑资讯;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施工;绿色建筑运营;可持续建筑;节能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境保护;降低污染;绿色住宅;生态住宅;生态建筑;绿色施工;绿色设计;绿色运营;绿色建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