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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沭阳县:“七重点”强力推进发展绿色建筑

发布时间:2015-04-15 

  进一步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按建筑住宅层数12层以下和以上的标准,强制和鼓励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推动绿色建筑的普及推广,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省文件要求,沭阳县出台了《沭阳县发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从七个重点工作内容实施,强力推进此项工作的实施,实现到2015年底新增绿色建筑面积不低于70万㎡,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不低于100万㎡,新增装配式建筑10万㎡,2015年全县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目标。

  一是重点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新建建筑节能全面执行50%以上节能设计标准,甲类公共建筑及优质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全面达到65%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开展75%节能设计标准及超低能耗被动房设计;进一步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按建筑住宅层数12层以下和以上的标准,强制和鼓励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二是重点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健康发展。严格执行《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 173-2014),自2015年起,全县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造,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及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建造二星级及以上建筑。加快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县建设,确保到2015年底,新增绿色建筑面积不低于70万㎡;以生态村庄保护、美丽城镇建设为导向,探索适合沭阳农村特点的绿色农房及其技术体系,加强试点示范。

  三是重点加大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全县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装修、扩建、加层等改造及抗震加固时,采取节能、节水等改造措施,进一步降低既有建筑能耗,经批准的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县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对老旧居民小区,鼓励其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四是重点加强建筑运营管理和后评估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制度;建立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既有改造建筑应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鼓励既有公共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并做到连续稳定上传能耗数据。2015年完成5万㎡以上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鼓励二星级及以上标识的绿色建筑开展绿色运营工作并获得绿色运营标识。

  五是重点大力推进建筑节材。在巩固扩大城镇“禁实”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结构保温一体化技术和新型结构体系,积极发展烧结空心砖、加气混凝土制品、低辐射镀膜玻璃、外遮阳系统等建材,严禁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鼓励装配式建材产品在本县建筑项目应用。

  六是重点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发展和住宅全装修。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发、试验、集成、应用,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结构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包含绿色建筑全产业的产业联盟,作为我县绿色建筑发展的技术支撑。

  七是重点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全面推进城市空间复合利用、节约型村庄规划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绿色建筑健康发展、绿色施工管理、住宅全装修工作、综合管廊建设、城市绿色照明、节水型城市建设、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在内的节约型城乡建设10大重点工作。城镇区域内开展综合管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整体规划和建设,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面实行绿色施工,新建住宅项目全面执行全装修一体化,推行建筑产业现代化。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实施,该县还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沭阳县绿色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绿色建筑的管理,实行政府工程示范应用作用,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绿色建筑,按目标任务组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宣传作用,形成全民共同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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