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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变更奖励补贴依据督促绿色建筑落地

发布时间:2015-04-22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修订了《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奖励补贴依据进行变更,由原来的设计标识星级变更为运行标识星级。其中,获三星级运行标识的绿色建筑最高可得50元/平方米的奖补资金。

  据了解,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用、高效使用、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其评价体系共有六类指标,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

  为了督促建筑设计标识的落地,此次补贴针对的是获得运行标识的住宅项目。根据《办法》,获得运行标识的绿色建筑按由低到高的等级分别可获得15元/平方米、30元/平方米和50元/平方米的奖补资金。我省还在奖补资金的发放上做出了相应调整。《办法》规定,自2016年起,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后,经核查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一次性拨付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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