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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新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5 

  各有关单位、团体和个人:

  中国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联合会)[Green Building Association(Beijing)],简称GBA,是由北京市民政局依法批准设立的一家创新型、科技型、专业型的行业社团法人组织。本联盟是中国唯一一家绿色建筑产业的联盟组织,是全国绿色建筑产业体系的构建者、产业发展的推动者和绿色产业经济的引领者。以“打造绿色建筑产业‘战舰群’、构建标杆性行业社会组织”为愿景,以“聚焦产业、聚拢资源、聚焦人才、共谋发展”为目标,以“不与政府争权、不与会员争利、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准则,搭建“政、商、产、学、研、用”的交流合作平台,组织开展建筑科研、联合攻关、专业咨询、教育培训、新工艺新材料成果推广,制定专业技术标准、出版编辑专业刊物,为不断激发产业活力,共创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新局面做出贡献。

  为团结和服务于绿色建筑产业的广大企事业单位、有关团体和业内人士,积极实现本联盟的宗旨,不断提高为企业、为行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努力争取这些单位、团体和个人对本联盟的支持,根据《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章程》,结合联盟发展现状,对新发展会员、会员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分类

  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联合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直属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会员分级

  (一)团体、单位会员分级 :本会团体及单位会员分为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普通会员单位

  (二)个人会员分级:特邀会员、普通会员

  三、会费标准:

  普通个人会员100元/年,按年或届(3年)趸交均可;普通单位会员3000元/年,按年或按届(3年)趸交方式均可;理事及常务理事单位6000元/年,采取按届(3年)趸交方式;理事长及副理事长单位10000元/年,采取按届(3年)趸交方式;特邀会员免费。趸交理事、常务理事、理事长及副理事长会费后,不再另行交纳上述任期内的个人会费。以上标准经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四、申请入会条件:

  凡拥护《GBA章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承诺行业自律,执行GBA各项决议,信守会员互助体系协议条款,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自然人个人,满足GBA入会条件的,均可申请加入GBA。

  五、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要求本会就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建议;

  (三)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优先取得本会的信息服务及书刊文献资料;

  (五)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六)有参加和退出本会的自由。

  六、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共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关心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积极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4、依照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二)区别义务

  ⒈副理事长单位

  ⑴、维护联盟形象,按时交纳会费;

  ⑵、按时参加联盟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参加联盟年会及有关活动;

  ⑶、副理事长单位协助理事长开展联盟工作,每个副理事长单位有必要按理事长办公会决定承担一项或多项工作;

  ⑷、配合联盟举办有关学术论坛交流活动;

  ⑸、选派一名联络人,与联盟秘书处保持联系;

  ⑹、加入理事会按 3年为一届缴纳会费,副理事长单位会费为 10000 元/年。

  ⒉常务理事单位

  ⑴、维护联盟形象,按时交纳会费;

  ⑵、按时参加联盟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参加联盟年会及有关活动;

  ⑶、常务理事单位配合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开展联盟工作;

  ⑷、配合联盟举办有关学术论坛交流活动;

  ⑸、选派一名联络人,与联盟秘书处保持联系;

  ⑹、加入理事会按 3年为一届缴纳会费,常务理事单位会费为6000 元/年。

  ⒊理事单位

  ⑴、维护联盟形象,按时交纳会费;

  ⑵、按时参加联盟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参加联盟年会及有关活动;

  ⑶、理事单位配合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开展联盟工作;

  ⑷、配合联盟举办有关学术论坛交流活动;

  ⑸、选派一名联络人,与联盟秘书处保持联系;

  ⑹、加入理事会按 3年为一届缴纳会费,理事单位会费为 6000 元/年。

  ⒋会员单位

  ⑴、维护联盟形象,按时交纳会费;

  ⑵、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参加联盟年会及有关活动;

  ⑶、配合联盟举办有关学术论坛交流活动;

  ⑷、加入理事会按年缴纳会费,会员单位会费为3000元/年。

  七、会员福利:

  各会员单位除共享附表所列福利外,尚享有如下福利:

  ⒈副理事长单位

  ⑴、推荐副理事长候选人的权利;

  ⑵、颁发“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证书及牌匾;

  ⑶、参加联盟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联盟重要学术活动,优先与联盟合作举办各类教育培训及学术活动的权利;

  ⑷、优先向分会、专业委员会推荐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理事的权利;

  ⑸、优先参加联盟、直属分会、学术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联盟活动出席领导(限副理事长)按照嘉宾标准接待,其他参会人享受费用标准50%优惠(限3人);

  ⑹、优先考虑向国际和国家有关组织推荐任职人选;

  ⑺、优先考虑国际和国内重要会议出席团名额;

  ⑻、优先推荐参与国际竞赛活动、国内重大工程项目征集活动;

  ⑼、优先推荐担任“绿色建筑奖”评委;

  ⑽、与联盟合作开展的业务合作享受10%的优惠。

  ⒉常务理事单位

  ⑴、推荐常务理事候选人的权利;

  ⑵、颁发“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常务理事单位” 证书及牌匾;

  ⑶、参加联盟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联盟重要学术活动,优先与联盟合作举办各类教育培训及学术活动的权利;

  ⑷、优先向分会、专业委员会推荐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理事的权利;

  ⑸、优先参加联盟、直属分会、学术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联盟活动出席领导(限常务理事)免费,其他参会人享受费用标准40%优惠(限3人);

  ⑹、考虑向国家有关组织推荐任职人选;

  ⑺、优先考虑国际和国内重要会议出席团名额;

  ⑻、优先推荐参与国际竞赛活动、国内重大工程项目征集活动;

  ⑼、推荐担任“绿色建筑奖”评委;

  ⑽、与联盟合作开展的业务合作享受5%的优惠。

  ⒊理事单位

  ⑴、推荐理事候选人的权利;

  ⑵、颁发“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理事单位”证书及牌匾;

  ⑶、参加联盟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联盟重要学术活动,优先与联盟合作举办各类教育培训及学术活动的权利;

  ⑷、优先向分会、专业委员会推荐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理事的权利;

  ⑸、优先参加联盟、直属分会、学术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联盟活动出席领导(限理事)免费,其它人享受费用标准 30% 优惠(限3人);

  ⑹、优先考虑国际和国内重要会议出席团名额;

  ⑺、推荐参与国际竞赛活动、国内重大工程项目征集活动;

  ⑻、与联盟合作开展的业务合作享受5%的优惠。

  ⒋会员单位

  ⑴、颁发“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团体会员”证书;

  ⑵、参加联盟、直属分会、学术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联盟活动出席领导(限1人)50%、其它人享受费用标准 20% 优惠;

  ⑶、与联盟合作举办各类教育培训及学术活动的权利;

  ⑷、推荐参与国际竞赛活动、国内重大工程项目征集活动;

  八、会员入会

  会员入会坚持自愿原则, 由申请单位或个人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或由本会直属分会、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推荐,填写《会员入会申请书》、《个人会员申请表》、《单位会员登记表》,报本会审查批准,交纳会费后,由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并颁发会员证书。

  缴纳会费已过期的,均须重新登记注册,根据个人意愿,可保留原会员号。

  希望入会的单位和个人,请在下面点击“附件下载”处,下载《会员入会申请书》、《个人会员申请表》、《单位会员登记表》,团体、单位打印填好后盖上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各一份,寄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会员管理部。并将填好的《会员入会申请书》、《个人会员申请表》或《单位会员登记表》电子版直接通过电子邮箱QQ616731495发送,通知联盟。

  九、会员退会

  1、会员单位退会手续由联盟秘书处办理。

  2、会员单位退会应书面通知联盟秘书处,并交回证书和牌匾。会员单位如果连续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联盟安排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单位退会后,如欲重新入会,须按新申请入会的程序办理。

  3、会员单位如有严重违反联盟章程或有关条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秘书处会员管理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902室

  联系人:齐运全 乔 蓉

  电话010--68315846 电子邮箱616731495@qq.com

  (二)网站、公众号

  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官网:www.china-gba.org

  公众号:绿盟部落

会员共同享有福利项目一览表

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会员入会申请书